为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现就公开征集全县生态环境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
二、线索征集范围
2023年以来,全县生态环境涉企行政执法存在的下列问题线索:
(一)乱收费问题。违规设立收费项目,公示项目收费不规范,提高收费标准;变相强制行政相对人接受有偿服务、指定购买;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地方已出台的惠企收费政策等情形。
(二)乱罚款问题。超出法定权限或范围进行罚款;未规范执行裁量权基准,随意进行大额顶格处罚;重复处罚;罚没收入异常增长;过度罚款,不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减轻处罚、从轻处罚、免予处罚,类案不同罚、过罚不相当、畸轻畸重等情形。
(三)乱检查问题。实施检查主体不适格;超越法定职责开展检查;行政检查事项未经公布;执法扰企,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对同一主体检查明显超过合理频次;随意检查,检查程序不合法,检查“走过场”,运动式检查等情形。
(四)乱查封问题。滥用行政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涉案财产等情形。
(五)违规异地执法问题。超越法定管辖范围,对非本辖区的行政相对人进行执法活动;利用行政执法手段插手异地的经济纠纷;未履行协作程序或超越协作权限在异地开展执法等情形。
(六)趋利性执法问题。下达或变相下达行政罚没款、执法数量。
(七)执法质效问题。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增加企业负担等情形
(八)其他问题。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指定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有偿服务;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等情形。
三、线索受理举报方式
本公告接受电子邮件和来信举报
举报受理电子邮箱:******
******街道北门路3号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博罗分局B302室
四、注意事项
1.受理范围主要为博罗县辖区内关于上述8类问题的相关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
2.举报线索时应注明举报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我们将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3.线索举报人应客观准确反映问题,不得虚构问题线索和夸大事实进行恶意举报,并如实提供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事由等相关证据。谎报或者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博罗分局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