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czqjqt202505-001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全椒县第四轮校车运营服务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质疑事项1:四、比较与评价(1)业绩:2018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具有校车运营服务业绩得 5 分,本项最高得 10分注:(1)须提供服务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一个项目的多份续签合同只按一个项目业绩计算。(2)提供的项目业绩只计算评标分值对应的项目数量,按照排列顺序从首个业绩开始评审至对应数量,超出部分不进行评审。对应数量内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得分的,不再补充评审超出部分业绩。如: 提供 2 个业绩即得满分的,按照投标文件排序评审第一、第二项业 绩,其余超出部分不再评审。
事实依据:企业续签项目可以反应出企业在合同服务期内服务质量较高,才能续签项目长期合作。该项业绩评分应当考虑服务期五年以上项目续签作为业绩评分。
建议修改为:【比较与评价】1 业绩:2018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具有校车运营服务业绩得 5 分,本项最高得 10 分注:(1)须提供服务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一个项目的多份续签合同超过x年就按一个项目业绩计算。(3)提供的项目业绩只计算评标分值对应的项目数量,按照排列顺序从首个业绩开始评审至对应数量,超出部分不进行评审。对应数量内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得分的,不再补充评审超出部分业绩。如:提供 2 个业绩即得满分的,按照投标文件排序评审第一、第二项业绩,其余超出部分不再评审。
回复1:不予修改。
2、质疑事项 2: 四、比较与评价(2)企业实力:根据投标人现有的校车和客运(19 座及以上)运营车辆数量进行评审,以 19 台为基数得基础分 5 分,每额外多 10 辆车加 1 分,满分 10 分。
事实依据:该项目招标为校车运营,要求提供客运车辆运营数量不符合常理,客运车辆的服务内容以及服务人群不同于校车运营,客运公司的规模也与校车运营的规模有所不同,该条款不切合实际,其有利于有规模的客运公司却不利于有规模的校车运营公司。为保证校车运营的质量,应当只计算运营校车的数量进行评审。
质疑事项2建议修改为:【比较与评价】 2 企业实力:根据投标人现有的校车和(19 座及以上)运营车辆数量进行评审,以 19 台为基数得基础分 5 分,每额外多 10 辆车加 1 分,满分 10 分。
回复2:此条修改为“根据投标人现有的校车和(19 座及以上)运营车辆数量进行评审,以 19 台为基数得基础分 5 分,每额外多 10 辆车加 1 分,满分 10 分。”
3、质疑事项 3:四、比较与评价(4)驾驶员:取得 A1 驾驶证满3年的驾驶员人数 19 人及以上的,得 5 分每增加 10 人加 1分,满分13分。
事实依据: 要求取得 A1 驾驶证人数不符合校车运营的需求,校车运营需要驾驶证办理准驾校车标识,A1 驾驶证人员如有犯罪记录、重大交通事故则不能办理准驾校车的标识。而 A2 驾驶证也可以办理校车准驾标识。该评分要求有利于客运公司却不能实际满足校车运营的需求。
质疑事项 3 建议修改为:【比较与评价】(4)驾驶员:驾驶证取得校车运营标识满 3 年的驾驶员人数 19 人及以上的,得 5 分每增加 10 人加 1 分,满分 13 分。
回复3:因本项目服务车辆中8辆31座校车,故此条修改为“取得 A1或A2或B1驾驶证满3年的驾驶员人数进行评审,以19 人为基数得基础分 5 分,每增加 10 人加 1 分,满分 13 分。注:1、提供取得A1驾驶证驾驶员的人数须不少于8人,否则此项不得分;2、须提供驾驶员的驾驶证及社保证明材料(投标前近三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
4、质疑事项 4:四、比较与评价(5)配备的安全管理人员根据《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人的得 4 分,每额外增加 1 人得 1 分,满分 8 分。注:专职安全管理人负责人须提供市级及以上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证件,提供证书及社保证明材料(投标前近三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换证期间新证未下发的,可提供成绩考核合格证明材料,如网站公示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事实依据: 该项目招标为校车运营,校车运营车辆数量确定,该项目招标运营车辆 19 台,该评分需要 7 名安全员才能获得 8 分满分,但 19 台车的运营并不需要 7 名安全员,该评分标准不符合实际需求。且校车运营中的安全员不需要办理该证件。
质疑事项 4 建议修改为:【比较与评价】(5)配备的安全管理人员:根据《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1 人的得 1 分,满分 2 分。
回复4:此条修改为“根据《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人的得4分,每额外增加1人得2分,满分 8 分。 注:须提供证书及社保证明材料(投标前近三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换证期间新证未下发的,可提供成绩考核合格证明材料,如网站公示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质疑事项 5:四、比较与评价(6)服务保障能力:①投标人具有三类及以上资质自有汽车修理厂的,得 9 分;②投标人具有与三类及以上资质汽车修理厂长期合作协议的,得 6 分;③投标人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自建或者与三类及以上资质汽车修理厂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得 3 分;现阶段没有且未承诺的不得分。
注:①自有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场地照片、汽车修理厂三类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②与三类及以上资质汽车修理厂有长期合作协议的需提供长期合作协议(有效期至少到 2033年6月及合作方营业执照、汽车修理厂三类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③承诺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事实依据:校车运营与是否有自有汽车修理厂无关,车辆维修可以与有资质的汽车修理厂合作,且不局限于自有修理厂更有利于提高维修的标准及比价。故有自建厂应与有汽修厂合作协议同分。
质疑事项 5 建议修改为:【比较与评价】(6)服务保障能力:①投标人具有三类及以上资质自有汽车修理厂的,得6分;②投标人具有与三类及以上资质汽车修理厂长期合作协议的,得6分;③投标人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自建或者与三类及以上资质汽车修理厂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得3分;现阶段没有且未承诺的不得分。
注:①自有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场地照片、汽车修理厂三类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②与三类及以上资质汽车修理厂有长期合作协议的需提供长期合作协议(有效期至少到2033年6月及合作方营业执照、汽车修理厂三类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③承诺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回复5:此条修改为“投标人具有三类及以上资质自有汽车修理厂的或具有与三类及以上资质汽车修理厂长期合作协议的或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自建或者与三类及以上资质汽车修理厂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得9分。注:①自有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场地照片、汽车修理厂三类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②与三类及以上资质汽车修理厂有长期合作协议的需提供长期合作协议(有效期至少到 2033年6月及合作方营业执照、汽车修理厂三类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③承诺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质疑事项6:6.3 商务标评审细则(10 分);
事实依据:商务标总分为 10 分,项目招标中商务标应当为关键内容,过于降低商务标评分又设置符合特定公司的评分项不利于良性的公平竞争。
质疑事项 6 建议修改为:商务标评审细则(40分)
回复6:不予修改。
******学校不提供校车停车场所。”
8、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调整为2025年06月03日08时00分。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全椒县政务中心7#楼2楼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全椒县襄河镇庄曹小区南门东侧
联系方式:05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磊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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