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贸大厦中央空调维保服务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招标人,拟对鑫贸大厦中央空调维保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对本项目有兴趣并具备合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鑫贸大厦中央空调维保服务
二、项目编号:GDPMZB2025-011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四、最高限价:人民币约748800.00元(含税)
五、服务地点: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灵山岛尖湾晟路4号鑫贸大厦
六、项目内容及需求:
招标内容 |
最高限价(含税) |
服务期限 |
鑫贸大厦中央空调维保服务 |
人民币748800.00元 (每月费用2.08万元) |
叁年(2025年7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止,具体以合同为准)。 |
1、具体服务要求请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投标人的报价应为全包价格,包括不限于:人工、工具、配件、企业利润及税金、风险责任等为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作内容以及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七、项目概况:鑫贸大厦总建筑面积85054.51平方米,分为A、B、C三栋,中央空调维保服务范围包括不限于:室内机、新风内机、室外主机和线路、电路、管道、配件等相关设施的维修、保养。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032台东芝变频多联空调室内机、56台东芝全热交换新风内机、159台东芝室外主机及配套的线路、电路、冷媒管路、管道、配件、控制系统等相关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
八、公告发布时间、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14日。(北京时间,下同。)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5日。
2、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25年5月 8 日。
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25年5月 14 日。
投标登记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2.1、如投标登记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投标登记时间。
2.2、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113号白云大厦16楼)。
2.3、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3、投标人凭以下证明文件加盖公司公章至招标代理机构处办理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含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备查;③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截图);④投标登记申请表(附件1)。
未在指定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登记资料的投标人,招标单位不予受理。不接受以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登记资料。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5年5月29日上午9时30分至10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开始时间:2025年5月29日10时00分。
3、开标地点:******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113号白云大厦16开评标一室)
4、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法定代表人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它组织,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按国家法律经营(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按招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提供盖章原件)。
4、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2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提供《投标人声明》盖章原件)。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
******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单位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中标结果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有限公司网站(网址:******)、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homepage)等媒介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可向招标单位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有限公司网站(网址:******)、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投标人在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将会增加报价风险,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六、联系事项:
招标单位:******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工、曾工 联系电话:020-******6
招标监督机构:******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
监督电话:0755-******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5月8日
附件1
投标登记申请表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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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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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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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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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及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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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书 |
我公司保证该项目由本单位承包,不接受他人挂靠,不转包,不非法分包。如有违犯,责任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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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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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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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投标人声明
******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 鑫贸大厦中央空调维保服务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委员会成员行贿,不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的情形,若存在以上情形的,将自愿接受被招标人列入拒绝投标名单,不能参与招标人后续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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