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LF-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浙江省十里丰监狱视频监控存储升级扩容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招标公告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五、公告期限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浙江省十里丰监狱
地 址:衢州市衢江区云溪乡塔山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姜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浮石路51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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