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市区贾堂11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南郑州市区贾堂11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 已由 ******委员会以郑发改审批【2022】911号文件 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2209-410100-04-01-967917,招标人为 ******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南郑州市区贾堂11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
项目编号:郑经建招字(2025)第29号
交易编号:25-GC-0429
2.2 项目概况:河南郑州市区贾堂11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电缆排管部分,才俊变侧自220千伏才俊变出站隧道竖井起,向北新建电缆沟槽至新建1#电缆井,向北沿宇龙街中西23米新建埋混凝土管内穿8位MPP管至新建2#电缆井,向北沿宇龙街中西23米新建混凝土顶管内穿8位MPP管至新建5#电缆井,向北沿宇龙街中西23米新建埋混凝土管内穿8位MPP管至新建9#电缆井,向北新建混凝土顶管内穿8位MPP管至新建10#电缆井,转向东沿宇兴路道路中心绿化带新建混凝土顶管内穿8位MPP管至新建29#电缆井,转向北新建混凝土顶管内穿8位MPP管至新建30#电缆井,与新建电缆终端塔连接;贾堂变侧自110千伏贾堂变出站排管末端起,向西新建3×3+1位排管至新建1’电缆井,新建电缆上塔马道与新建电缆终端塔连接。本工程110千伏排管、顶管路径长2305米,其中110千伏新建埋混凝土管内穿8位MPP排管300米,新建钢筋混凝土顶管内穿8位MPP管1890米,新建3×3+1位电缆排管10米,新建电缆上塔马道70米,新建电缆沟槽35米。新建顶管井26座,新建直线井3座,新建转弯井1座,新建三通井1座。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90 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7 ******委员会推荐中标******委员会根据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定标办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三级、承修三级、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 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须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提供劳动合同及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 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提供2021、2022、2023年度或者2022、2023、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本条规定年份的从成立时间算起,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行近三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
4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须具有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电力施工项目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扫描件)。
5 信誉要求:
5.1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公示”-“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输入投标人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省份默认全部)查询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或自然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5.2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出具承诺)。
6 其它要求:
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6.2 投标人必须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所有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6.3 投标人(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
6.4 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
6.5 投标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5年 06 月 25 日至2025年 07月 01 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企业CA锁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CA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tzgg/******/9db87633-2aec-4d6f-b692-a167ec8c11d6.html),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4.2 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内业务菜单项目(“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如有文件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4.3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07 月 16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 A 区第 三 开标室(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六楼)。
5.3投标文件的上传:加密投标文件(.ZZTF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菜单。
5.4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人代表CA密钥和企业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
5.6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一小时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网址:******//BidOpening)”进行远程电子签到,然后在线准时参加开标及澄清活动,进入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环节后30分钟内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同放弃投标,未签到、未解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退回其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截止后不得签到,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投标人可在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明等,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00。
(说明:1.投标人须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等操作。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前往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安装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河南省版)前,请务必将电脑中安装的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郑州版)完全卸载。)
5.7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根据手册要求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并按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委员会
地 址:郑州市经开第九大街与经北二路交叉口
联系人:潘老师
电 话:0371-******
传 真:037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15号1号楼A区12层1202
联系人:杨永丽 田兴 刘颖颖 郭振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监督单位: ******建设局
地 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八大街与中心广场南路交叉口东南角
电 话:0371-******
传 真:0371-******
电子邮件:******
2025年06月25日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