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上海中心午餐餐补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HAHZB******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5年05月15日
开标日期: 2025年06月05日
******有限公司上海中心午餐餐补采购项目(二次)******委员会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招标人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紫云路1018号
联系人:程工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211号香枫创意园A座301室
项目负责人:杨工、尹工、徐工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5年06月13日至2025年06月16日
通过邮箱(周一至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有限公司提交书面异议材料扫描件,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211号香枫创意园A座301室,联系电话: 0551-******,邮箱:******。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有限公司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