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南昌输气分公司管辖内的九江站、昌北站、樟树站、南昌站、新余站、赣州站、鹰潭站、上饶站、抚州站、宜春站、萍乡站共计11套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及新余站、樟树站各1套净化水系统,西三线吉安站、于都站、瑞金站及南昌维抢修中心吉安驻地共计4套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根据《设备完整性管理程序》要求,需要对这15套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及2套净化水系统进行维护保养,以保证该设备的正常稳定运行。
二、采购项目与标段
交货期限:100天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响应人资格要求响应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3.2资质要求无。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响应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一年度(2024年度)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如为事业单位,仅需提供近一年度(2024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同等)和现金流量表(或同等)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响应人为资不抵债的,其响应将被否决。所提供报表需加盖财务章或者公章。3.4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类似水处理环境保护设施运营维护、维修项目业绩。有效证明文件为合同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成交)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其响应予以否决。3.5信誉要求3.5.1 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近三年),响应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3.5.2没有采购人禁止其响应的处理决定,未被采购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3.6人员要求3.6.1项目负责人要求(1)项目负责人至少具有水处理环境保护设施运营维护、维修项目相关业绩,需提供以下有效业绩证明材料之一:提供合同主要页扫描件且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名字或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项目竣工(交工)验收证明文件扫描件且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名字。3.6.2其它要求至少配置2名其它服务人员,项目人员至少1人有低压电工证(提供证书扫描件)。上述人员须为响应人自有员工,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扫描件或采购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3.7设备及仪器配备无。3.8联合体要求本项不接受联合体3.9其他要求3.9.1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向参加项目者,于2025-05-26 16:59:00前,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报名。
4.2 报名成功后于2025-05-23 11:19:48至2025-05-26 16:59:00,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下载询价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请于2025-05-26 16:59:00秒前,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递交项目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开启
6.1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5-05-26 17:00:00
6.1 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供应链系统
七、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符雄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