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丰电厂三期配套供热管网建设项目(C区)
勘察、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衡丰电厂三期配套供热管网建设项目(C区) 已由 衡水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以 衡水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衡丰电厂三期配套供热管网建设项目(C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衡数政投资管理【2025】45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 ,国有资金占比 / ,财政资金占比 100% 。
建设单位为 ******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本次招标由 ******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负责。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衡丰电厂三期配套供热管网建设项目(C区)勘察、初步设计 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56256.46 万元;建设规模: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市区内人民路及以南区域供热管网的新建及改造,总长度约30.29公里。其中,新建:DN300管网450米、DN450管网400米、DN500管网1000米、DN600管网4160米、DN700管网5900米、DN1400管网2200米;改造:DN300管网1610米、DN350管网1350米、DN500管网1020米、DN1200管网12200米。管材为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聚氨酯硬质泡沫塑料预制直埋保温管 ,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衡水市主城区人民路以南 ,建筑功能: 为有效缓解主城区及附属区域供热负荷压力,现状热源供热能力无法满足现状入网以及日益增长的供热需求,提升供热区域供热保障能力,提高人民健康生活水平 。
2.2 本次招标范围: 本项目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服务工作。
勘察包括: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等。
初步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图纸审核、负责方案阶段、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服务 。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403 万元。
2.3 服务期限:
30 日历天,从 / 年 / 月 / 日起至 / 年 / 月 / 日止。
2.4 其他: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并具有 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2.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4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查询) 。
(二)拟派设计负责人
3.5 应具有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注册执业证书 注册工程师,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7 (1)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2)设计负责人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需提供近六个月及以上社保缴纳证明。
(三)其他
3.8 投标人及拟派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为准);
3.10 (1)勘察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2)勘察单位及拟派勘察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为准);(3)勘察负责人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需提供近六个月及以上社保缴纳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 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5年04月22日09时00分至2025年05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5 月 16 日 09时 00 分;
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逾期递交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发布。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方式) 向 ******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 刘玲 ,联系电话: 0318-****** 。
9.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建设局
联系电话: 0318-******;邮箱:******
10. 其他公示内容
******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付费主体:投标人/供应商;收费金额: 1880 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通讯地址: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胜利西路******集团) ;联系人: 张勇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御景城6号楼 ;项目负责人: 刘玲 ,联系电话: 0318-****** ;联系人: 刘玲 ,联系电话: 0318-******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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